8.買回方式: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

第42次:50,000仟股(未銷除)

第二條第35款

第39次:37,995仟股、第40次:30,000仟股、第41次:100,000仟股、第43次:30,000仟股

本公司於104年9月18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,本公司為維護股東權益擬買回50,000,000股

7.買回區間價格(元):2.60~5.10

11.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:

14.「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」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:

鉅亨網新聞中心

第39次:考量買回期間股價維持穩定

不適用

2.買回股份目的: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

貸款10.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(股):41,309,050

9.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(%):2.37

18.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: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6.預定買回之數量(股):50,000,000

13.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:

12.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:

(皆已銷除)

中環: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執行第四十四次買回庫藏股
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4/09/18

4.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(元):4,901,399,202

不適用貸款

15.「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」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:

5.預定買企業貸款回之期間:104/09/21~104/11/17

16.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,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:

本公司董事會聲明本次買回股份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.37%,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

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2.03%,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,並已出具聲明書。

17.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:

本公司買回股份之買回區間價格,對本公司之財務結構、每股淨值、每股盈餘及股東權益報

酬率等,尚無產生重大不利之影響。

3.買回股份種類:普通股

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中環-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執行第四十四次買回庫藏股-094211615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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